(项目编号:SDGSHRAQHBFZ-2024-01)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
一、
采购条件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选取桓台厂区2024年度全年环保检测供应商项目已由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依据公司《排污许可证》检测项目、频次及上报要求,聘请拥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单位燃气锅炉排放、环保设备排放、厂界排放、雨水排放、噪音的各类检测项目按频次和时间规定及时完成检测并填报执行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询比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并符合要求为止。
3、服务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黄河大道9019号。
4、质量要求:依据公司《排污许可证》检测项目、频次及上报要求,完成对公司桓台厂区的燃气锅炉排放、环保设备排放、厂界排放、雨水排放、噪音的各类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填报执行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检验检测或环保检测等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3、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5万及以上的环保检测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执业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且企业信用良好。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到2024年3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采购人(窦同昌、18605337852)领取询比文件
,采购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向其提交的邮箱发送电子版询比文件,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收不到询比文件应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过期后果自负。五、报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或自行送至采购人门卫处。
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邮寄或自行送至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黄河大道9019号(联系人窦同昌,联系方式18605337852)。
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后请电话通知采购人查收。
自行送至采购人处:报价人送达后,电话联系采购人,采购人根据送达时间出具签收凭证,报价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因邮寄或自行送达过程中出现报价文件破损被拒收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2024年3月19日10时00分
评审地点:采购人定于2024年3月19日10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请准时参加,未参加评审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监督部门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0531-82622523)。
八、发布媒介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黄河大道9019号
联系人:窦同昌
电 话:18605337852
山东高速华瑞道路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